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6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4日 11:02 作者:基础研究与高新技术部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组织开展新材料重大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二、推荐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按照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推荐优势单位积极申报。

(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组织中央企业、中央企业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二)其他中央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下属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教育、科技等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具体要求

(一)请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0:00至2025年12月18日16:00。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10-58882999,program@istic.ac.cn。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高音,82202227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