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接省自然资源厅来函,为进一步做好陕西省省自然资源领域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现对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进行更新,推荐评审专家人选。相关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群众公认;
3.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
4.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技术发明、成果转化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 大成就,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知名度;
5.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准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职称工作政策,遵守评审纪律;
6.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省 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人员及作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人员,年龄 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评审领域及专业方向
评审领域主要包括地质、矿业、城乡规划、测绘等四大类,每个大类下包含多个专业方向。
1.地质类: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探矿工程、地球物理勘查与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水工环地质、地质测绘、地质仪器、地质机械、土地工程等;
2.矿业类: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与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水工环地质、地质测绘、地质仪器、地质机械等;
3.城乡规划类:城市规划、规划建设、土地规划、国土规划与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市政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与设计等;
4.测绘类:测量工程、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测绘与土地规划、地质勘测、工程测量、工程质量检测、规划测绘、建筑工程测量、矿产普查与勘探、矿山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遥感科学与技术、资源勘查、地质测绘、遥感、地理信息、地理国情监测、自然资源确权不动产登记等。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评审专家入库应当按照自愿申请、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推荐、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人社部门择优遴选的程序进行。
2.推荐单位应当按照推荐条件选拔推荐专家人选,对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负责。
3.支持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陕南陕北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家进入专家库。
4.入库专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界透露其评审专家身份。
四、有关事项说明
请各单位按程序推荐,组织填写《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025年11月6日上午11时前报送至行政楼科研院317办公室,学校汇总后统一推荐至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后续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省自然资源厅联系人:胡洁 029-84333169
学校联系人:李栋 029-82202330
附件:1.评审专家推荐表
2.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