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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技基金项目结题要求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00:00 作者: 点击量:

各有关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各类科技基金管理办法,现将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

每年三月份、九月份的前两周为校基金集中结题时间。

二、结题验收程序

1.在校科技网下载并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项目总结报告》,撰写研究报告,按照总结报告、责任书(复印件)、总结报告、附件(论文、获奖、专利等)装订一式两份,及成果原件一同交至院(系)科研秘书处;     

2.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后由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进行评价后由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科技处开发部。

三、各类项目结题基本要求

1.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获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承担过省部级科技项目的须获准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未承担过省部级科技项目的须获准陕西省社科基金及以上级别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3.青年科技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须获准省级及以上项目;青年项目须获准纵向科研项目;

4.人才科技基金项目: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核心期刊(核心库)发表(或录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被SCIEI(核心库)、SSCI等收录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出版与研究相关的学术论著(前2名,本人承担10万字以上,类型为独著、合著,编著或译著不计入)1部;或已受理发明专利1项(第1名)。经费在5万元及以下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准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经费在5-10万元之间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准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准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开发部联系,联系人:王阳、牛广召,电话:029-8220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