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支持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基础。根据科学发展和管理需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
一、项目申报流程及要求
1.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年1月发布《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引导申请。
2. 当年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一般3月初开始,3月15截止。
3. 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4.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
5. 随时受理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6.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年度项目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交学院、学校审核。
7. 学校申报其他具体要求请查阅每年学校在科技网发布的申请通知。
二、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
2.项目负责人请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3.项目进展报告时间为项目执行期每年的1月15日。
三、项目结题(验收)流程及要求
(一) 结题(验收)流程
1. 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填写、下载结题报告。
2. 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打印项目经费“凭证细目表”。依据该表汇总经费支出科目并填写结题材料(网上下载)中的“经费决算表”,由财务处审核盖章。
3. 项目负责人将财务处审核盖章后的 “决算经费表”及打印的“凭证细目表“送审计处审核合格后签字盖章。
4. 项目负责人完成以上经费支审核盖章后网上提交结题报告,等待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
5. 科技处审查汇总,上报基金委。
6. 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时间为项目执行期结束后的下一年2月25日。
(二) 结题(验收)要求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事项的办理通常在项目预期完成当年12月,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下发通知。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文件纸质原件交科技处。
2.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3.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国家基金委员会在2009年度项目结题报告中全面推广使用“成果在线”系统,(http://rol.nsfc.gov.cn)请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通过“获取基金委成果在线密码”功能获取登陆“成果在线”系统的帐号和密码,按照要求使用“成果在线”系统检索和收集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并以规范格式将项目成果直接导入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中使用“成果在线”系统的在线演示及帮助手册见ISIS系统首页。
(三) 结题(验收)材料
1. 提交电子文件及2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从网上下载有水印级版本号的结题材料一式两份,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研究成果应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此处输入项目编号)”字样。
2.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提交的论文应有项目资助号。结题验收完成后新发表的论文可以继续在成果在线中提交,也算作该项目结题的成果,并随着成果的积累结题等级评价会随之提高。
3. 硕士及博士学位论文也应有项目资助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