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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社会力量设奖,具备提名、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资格。根据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冶集科技〔2023〕1 号)通知,现将2023年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定位
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授予在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科技工程,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进行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获奖项目应为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技术、工艺、产品、材料及成果推广应用,或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建设工程项目,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已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并推动了行业乃至国家相关领域的科技进步。
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及二等奖,其中特等奖为非常设奖。
二、提名要求
1.提名奖项应至少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已验收的国家、省部级或中冶集团科研项目。
(2)已验收的国家、省部级或中冶集团产业化重点项目、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
(3)关键技术及创新点已纳入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4)关键技术及创新点已应用于国家或行业重大工程项目。
2.提名项目关键技术及创新点须经过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
3.提名为一等及以上等级的项目,主要科技创新点须经中冶集团组织科技成果评价。
4.提名项目关键技术及创新点应用时间至少满两年,即至少应在2021年1月1日前应用,并按要求附上应用证明,其应用项目应不存在环保及安全等重大问题。
5.2022年获得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的前三完成人原则上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参加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评审。
6.同一人同一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参加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评审。
7.不得重复提名以往获得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的任何项目,包括主要专利重复(有2项及以上专利包含在以往获奖项目中)且关键技术无实质性创新的项目。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不限项,项目申报者请与学校科技处成果部办公室联系获取申报系统的登录名和密码。
2.相关文件、提名书模板、填写要求等请在中冶集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 //mcc.clickbiz.cn/MCCTech/”查看和下载。
3.提名材料电子版通过中冶集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和提交。
4.电子版应包括PDF版提名书主件和附件,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图片附件不多于40页,大小须严格限制在每页200K以下,主要内容应清晰,满足专家审查要求,且为jpg格式。
5.时间要求: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7日,系统将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17:00关闭,未按时提交的项目不予受理。请各申报人与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在系统上初步提交,以便形式审查。
6.纸质版材料应由带有水印的电子版打印生成,须与电子版完全一致,并按要求完成所有的单位盖章及个人签字。纸质版于2023年3月19日12:00前提交至科技处成果部(行政楼317)。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校科技处成果部:
联系人:乔瑶雨、高音 联系电话:82202330
2.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
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010-59869472
联系人:郭婷婷 联系电话:010-59869913
科技处成果部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