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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7日 15:22 作者:张强 点击量:

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进一步表彰在陕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充分激发广大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鼓励其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现组织开展第十五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和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一)陕西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10名。

(二)陕西青年科技标兵获奖者不超过15名,在本届陕西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陕西青年科技标兵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承担“卡脖子”重大攻关任务、或重大基础研究任务、或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无违法违纪、科研失信问题。

(六)未曾获得本奖。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所在学院推荐。每个学院限额推荐一名候选人拟推荐候选人由所在学院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无异议后报送科研院平台建设部

2.单位推荐。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部门参加评审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

(二)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

(三)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候选人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学院应对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要求

(一)请各学院将《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纸质原件一式两份,送至科研院平台建设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学院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明确意见;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简要、明确评价。

(二)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包括:

1)《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复印件)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类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材料。

2.所报书面材料不予退还。

推荐学院需在2026年7月19日下午6点前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和候选人申报材料报送科研院平台建设部

六、联系方式

人:魏旖旎  张强

联系电话:82201802

         邮    箱:kjcjdb@xauat.edu.cn

科研院平台建设部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