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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2日 09:35 作者:科技基地部 点击量:

各有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锚定科技强省建设目标,根据《关于广泛开展2026年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纲要办发〔2026〕1号)要求,结合《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陕西省全国科普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科技改变生活 创新赢得未来

二、时间

2026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的系列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实施《科普法》,解读国家重大科技政策和战略部署,引领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投身科技强国建设,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宣传推广科技创新成果。紧扣“四个面向”工作要求,采用通俗化、场景化、互动式科普形式,丰富新质生产力科普场景,加强基础研究成果科普,引导公众及时认识、理解、接受和运用科技成果,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风尚。

(三)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讲好我省科技工作者勇攀高峰、爱国奋斗的故事,充分展现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夯实科技基础支撑、努力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生动实践。深入挖掘展示科技创新成果背后的科学方法、创新思维与科学精神,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启迪青少年的科学梦想,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围绕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农业生产、民生水利、低碳生活、防灾避险、安全生产、乡风文明等公众关切热点,推动科普资源和服务下沉基层一线。深入农村地区、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科学理性、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主要活动

(一)系列主场活动。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协调机制办公室统筹部署,打造省级全国科普月主场活动,突出示范性、引领性、群众性;各市区立足区域特色和科普资源优势,打造本地主场活动,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省各地重视科普、参与科普,掀起全省科普活动热潮。

(二)纲要办成员单位特色活动。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协调机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加强系统动员,围绕相关领域、特定主题,组织开展品牌性科普活动,普及科技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行业科技的理解和认知。积极参与并组织举办全省公民科学素质大赛,在全省营造良好的科普生态圈。

(三)科普报告话前沿。动员省内院士专家、科研骨干、行业领军人才,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大学生、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群体,开展前沿科普报告。聚焦基础研究和新质生产力,解读新技术、新成果,搭建小规模、高频度、互动性、多学科的科普交流平台,共话科技和产业发展未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四)科普阵地探未来。组织省内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创新主体,面向公众有序开放实验室、实训课堂、生产车间等,打造更具场景感的科普“星火馆”。动员科技馆、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小院、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等,应用新技术推动展陈升级,举办各具特色的科普活动。鼓励各类场馆开展联合行动,设计主题体验线路,开展探馆打卡、科普研学等活动,探索科普促进新型消费的内在潜力。

(五)推进科普创作传播。举办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围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展优质科普图文、微视频、图书、短剧等原创作品征集、展播。动员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科普爱好者参与科普创作与传播,积极参加全国科普创作大会,发布科普内容和相关活动时添加“#千万IP创科普#”话题标签。

(六)科学文化进基层。广泛动员学会、学校、企业、科研院所、基层组织、科技志愿服务队伍等各类科普主体,推动科普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用好线上线下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展览、讲堂、演出、科普市集、科普阅读等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科普服务。

(七)促进科幻文化及产业发展。举办丝路科幻作品征集活动及丝路科幻大会,立足硬科技和区域文化资源,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探索科幻IP转化与场景落地能力,探索科幻文旅、科幻影视制作、科幻科普研学等业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院要把全国科普月作为贯彻落实《科普法》的重要举措,强化科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级科协要发挥好纲要实施协调机制作用,密切配合、开放协同,用好组织化、社会化、网络化手段,为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参与科普搭建平台,增强活动的引领力、服务力、影响力。

(二)积极创新,务求实效。要创新科普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科普中的应用,增强科普活动的科学性、互动性、科技感、体验感,引领科普新风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强化举办单位、举办地主体责任,强化内容审核、符合保密要求,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高效节约、安全有序举办活动。

(三)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各市区在全国科普月活动期间要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科普宣传。各组织开展有关食品安全专项科普活动的务必在全国科普月平台填报的【活动名称】中体现“食品安全”四个字。

(四)联动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把握宣传节奏,推出宣传精品,让正能量成为大流量。活动宣传中,请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月、科普中国等标识,突出活动品牌。8月10日起,各活动举办单位可通过全国科普月平台(www.kepuyue.com)或科普中国网站(www.kepuchina.cn)获取宣传资源,发布重点活动信息,供 公众了解参与。

(五)做好总结,示范推广。各纲要办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成效、典型案例和意见建议,写好活动总结。省科协将对组织动员有力、亮点特色突出、服务基层有效的单位和影响大、反映好的活动予以表扬,并择优推荐上报中国科协,开展总结交流,学习互鉴。

六、材料报送

(一)重点活动推荐。推荐主场活动、重点系列活动或特色亮点活动,扩大优质科普的联动传播和示范效应。推荐的活动省科协将择优纳入省级重点活动。

(二)报送要求。2026年7月8日前,将《2026年全国科普月重点活动推荐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Word电子版)报送科研院平台建设部学院推荐活动不超过1

七、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平台建设部

人:魏旖旎  张强

联系电话:82201802

   箱:kjcjdb@xauat.edu.cn


科研院平台建设部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