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2024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指南》要求,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特别支持除外),不支持同一个项目同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立项,不支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申请。具有以下情况的需要撤项:
1、申请人主持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
2、申请人获批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请各学院对申报的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特别支持除外)进行认真审查,具有以上情况的,提出撤项申请报告,并于2023年10月7日9:00前将撤项申请报告和《2024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撤项清单》(见附件)报送至科技处项目部。电子版(撤项申请报告PDF版、撤项清单excle版)发送至项目部邮箱。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29-82202227
邮 箱:kjcxmb@xauat.edu.cn
附 件:2024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撤项清单
科技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