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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陕西妇女/性别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16:37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新时代妇女/性别研究工作,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服务妇女工作、服务妇女群众,推动新时代陕西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妇女联合会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3-2024年陕西妇女性别研究课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选题方向

见附件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妇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妇联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择优确定。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每项资助1-2万。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31日,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研究成果及1000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妇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妇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妇联在项目立项后可指定本单位人员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妇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予以限制。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108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2023-2024年陕西妇女性别研究课题)。

附件 :

1.2023-2024妇女性别研究选题方向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中心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