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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政府研究室 2022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 22:33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相关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全省智库作用,更好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省社科联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拟与省政府研究室合作开展“省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指南

见附件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未承担本年度省社科联各类研究项目。

(二)申报资料

申报课题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份)、《论证活页》(一式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三、课题立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和省政府研究室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课题结项

本研究课题周期: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课题结项需书面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报告及4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简要版;电子版同时报送。

五、成果使用

省政府研究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省政府研究室相关处室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并于2023年3月底进行中期评估。

)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政府研究室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课题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名称(如省政府研究室2022年度重点课题”)。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文社科中心联系。

联系人:上官子秦

联系电话: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

   1 .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2.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3.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中心

2022年8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