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西安市碑林区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关于征集2022年秦创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碑科发〔2022〕5号)要求,2022年秦创原科技计划项目已开始受理申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驻区高校适合申报应用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计划类。
(一)应用技术研发储备工程
支持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智慧城市管理、低碳节能、环境保护、消防科技、食品安全、新材料新能源、人工智能和生物医药等新型领域,结合碑林科技产业发展需求,就项目负责人所在专业领域进行相关技术研发,实现高校院所智力资源与碑林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转化对接。
1.申报主体: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申报条件:①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能形成相关知识产权,有较好的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前景。②项目负责人为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鼓励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申报应用技术研发储备项目。
3.支持方式:无偿资助(1.5万元)。
4.执行期限:2年
5.提交材料:附件1-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应用技术研发类申报书、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4-项目申报承诺书。
(二)成果转化加速工程
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体现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导向,加速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碑林区科技企业中的转化推广,对碑林区科技局促成并在“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活动中签约的成果转化项目,择优进行奖励补助。
1.申报主体: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实施单位
2.申报条件:①项目主体单位为在碑林区实施成果转化的高校院所及碑林区科技企业,自主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②由碑林区科技局促成并签订成果转化合同;③科技成果转化金额不低于奖补金额。
3.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此类项目由区科技局另行通知组织实施。
二、申报基本条件与程序
(一)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从事与所申报项目领域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属于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
2.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技术、环保政策,项目成果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明晰。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已在碑林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且未验收的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或生产经营中有不良记录;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其它依据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中认定不予受理的主体。
4.指南中高企奖补、研发投入奖补、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补及瞪羚企业认定奖补项目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下载“碑林区2022年秦创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见附件)填写。
2.项目纸质材料报送学校科技处项目部初审后,择优向区科技局推荐,并出具推荐函。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18:00
2.纸质材料请在25日18: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技处项目部;所有资料包括附件材料须提供电子版(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发送至指定邮箱:kjcxmb@xaua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将纸质材料简装成册,其中应用技术研发储备工程项目材料一式五份,其它类别项目材料均一式两份。
四、联系方式
1.科技处项目部
联系人:陈钰 联系电话:82202227
2.碑林区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联系人:李茂 联系电话:89625257
科技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