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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1日 16:34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

本项目重点资助以造就有影响的各领域艺术领军人物为目标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关系到舞台艺术和美术事业传承和长远发展的特殊、急需、紧缺的艺术人才培训活动;满足基层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实用型艺术人才培训活动;培养有利于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优秀艺术人才培训活动。

二、资助范围

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培训,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培训包括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

1.项目设计要遵循高层次、小批量原则,体现灵活性、多样化特点,鼓励艺术经验的直接传授和在实践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围绕具体创作任务出作品、出人才。

2. 创作人才培训重在艺术实践和经验传授,注重提升专业技能、拓宽艺术视野和培养创新能力;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重在培养熟悉艺术创作生产规律,了解市场运行机制,能够做好艺术作品宣传推广和市场经营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文艺评论人才培训重在培养能够针对创作实践开展文艺评论的人才;“高端艺术人才国外研修计划”重在与国外艺术机构、单位合作开展培训活动,选派、支持优秀艺术人才赴国外艺术团体和经营机构学习实践,提升专业技能,提高推广交流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申请额度

艺术基金依据申报项目的培训类别、学员数量、授课时长等因素,同时参考项目主体制定的项目预算核定资助资金。

四、资助方式

1.艺术基金对聘请教师、学员交通食宿、租赁培训场所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等给予资助,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须将资助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开支,不得向学员收取学费等其他费用,不得与自行举办的其他培训项目拼班、交叉。

2.对具备实施条件的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开班经中期监督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

3.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适度控制培训规模,短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3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50名;中长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2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30名。要面向全国择优遴选培训对象,学员确定后应将名单及个人简历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4.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保证培训时间,短期培训原则上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不超过6个月,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中长期培训原则上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年,且集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高端艺术人才国外研修计划”项目安排在国外学习实践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培训可依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批次、分地域进行。

五、申报条件

1.本项目的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

2.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教学实践资源、师资力量和设施条件,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培训方案。鼓励艺术创作单位与艺术教育科研单位合作开展项目。

3.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情况,且在该项目未通过艺术基金组织的结项验收前,其项目主体不能再申报新的该类型资助项目。

六、申报程序

1.各学院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拟申报名单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

2.申请人自2022年5月23日至6月10日,至人文社科中心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纸材料。

七、申报材料

1.开展艺术人才培训项目的工作方案、完整课程安排、全部授课教师简介,以及与授课教师签署的协议。

2.申报项目涉及国外培训活动的,须提供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

3.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八、监督验收

1.短期培训项目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中长期培训项目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参加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短期培训项目必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中长期培训项目必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逾期按相关办法做终止处理。

2.项目主体应加强对授课内容的管理,录制全部课程的完整视频。

3.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在相关场所和材料显著位置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字样、标识。

联系人:陈晓

电话:029-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开支限额标准


人文社科中心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