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辅助决策作用,提高我省环境应急管理水平,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决定面向全省遴选一批环境应急专家,并对现有环境应急专家库进行更新、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学术修养。
(二)熟悉突发事件应对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了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够为环境应急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三)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
(四)长期从事环境应急工作,熟知其所在专业或行业的有关动态,具有丰富现场处置和管理经验。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各类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支持工作和相关活动。
二、专业范围
(一)范围。陕西省各有关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中适合从事环境应急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现有省应急专家库人员需重新申报。
(二)专业。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污染防治、水域和船舶污染防治、化学品和危废处理、卫生和饮用水安全、应急管理、环境工程、环境地质、环境评估、环境科学、环境法学、环境监测、化学、化工、水文气象、生物、医学等专业领域。
(三)采取专家本人自荐和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者下载并如实填写《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打印一份到科技处加盖学校公章(科技处每周一三五值班)后制成PDF格式,连同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专业学术代表成就等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于8月9日前发送至科技处成果部邮箱:kjccgb@xaua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玮、高音
联系电话:82202330/13669187563
附件: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