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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2019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5日 16:15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19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原则上应为“良好”以上。

2.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

3.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3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

4.申报成果须由指定出版机构书面推荐(附件1),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指定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申报成果一经入选,不能作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的结项成果予以使用。

5.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200万字。

6.申报人不能超过2人,且第一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鼓励联合申报。同年度已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不得以同一成果申报成果文库。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填写《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

2.成果书稿:5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3.成果概要:一式5份,包括著作名称(须附英文译文)和目录、5000-10000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内容介绍具体包括研究目的、意义及方法(略写)、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详写)、学术创新、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

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4.附件材料: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等级等关键信息。

5.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并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三、申报受理

按照申报要求将以上材料于10月25日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资助表彰

入选成果没有受到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申报人没有承担任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含特别委托项目),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相当;已受到教育部重大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或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资助的,不再资助研究经费。本年度成果文库每个学科拟入选1-2部,申报数量多的学科拟入选3-4部,总数控制在100部以内,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公开表彰,并由全国哲学规划办统一资助出版,具体事宜按入选通知要求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人文社科中心。

联系人:陈晓

联系电话:029-82201802

电子邮箱:xarwskzx@163.com

 

人文社科中心

2019年9月25日

附件:

1.指定申报出版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

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