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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16:09 作者:成果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接省科技厅通知,为进一步发挥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国合基地)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充分对接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提升我省产学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对外开放水平,根据《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科技厅将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本年度申报的省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海外科技合作示范园(基地)四种类型。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均可进行申报。

(二)请申报学院认真对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在线填写《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优先支持以实施重大科技任务为主线,在我省优势特色领域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能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联合研究平台;

(二)优先支持承接国家政府间合作、“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发挥陕西历史文化和科技优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新机构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的战略先导平台;

(三)优先支持具有明确合作发展目标、能吸引国际一流人才和机构与我省开展合作交流,并在对外人才交流与培养、技术输出、引进消化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的人文交流平台;

(四)优先支持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已与国外创新机构建立了良好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取得合作成效的技术转移平台。

三、申报认定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一)各学院限报1个

(二)各申报学院填写申报书,并将申报书连同实施方案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科技处初审,待正式审核通过后在“陕西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里填报。

(三)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进行评议,必要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

(四)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提出认定建议意见,经厅务会议研究审定后认定为省国合基地。

四、申报时间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0月21日17:00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基地部联系

联系人:高艺源

联系电话:82201802

邮箱:kjcjdb@163.com

    附件1:国合基地管理办法.doc

    附件2: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2020).docx

 

                      科技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