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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4:01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国家高端智库及培育智库。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招标工作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的研究阐释,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0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四、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3.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五、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件1),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六、具体时间安排

    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

    1.投标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附件2)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投标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5日。

    2.各学院于2020年1月5日前,将《投标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7份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

    网络申报信息填写: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将于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5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管理平台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人文社科中心。

联系人:陈晓

联系电话:029-82201802

邮箱:xarwskzx@163.com

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

电话:400-800-1636

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

1.选题指南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人文社科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 附件【项目投标书.doc】已下载
  • 附件【指南.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