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是经科技部批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的社会力量设奖,具备提名、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资格。根据中冶集团〔2025〕2号文件通知,我校将开展提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1.提名奖项应至少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已验收的国家、省部级或中冶集团科研项目。
(2)已验收的国家、省部级或中冶集团产业化重点项目、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
(3)关键技术及创新点已纳入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4)关键技术及创新点已应用于国家或行业重大工程项目。
2.提名项目关键技术及创新点须经过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
3.提名为一等及以上等级的项目,主要科技创新点须经中冶集团组织科技成果评价。
4.提名项目关键技术及创新点应用时间至少满两年,即至少应在2023年1月1日前应用,并按要求附上应用证明,其应用项目应不存在环保及安全等重大问题。
5.2024年获得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的前三完成人原则上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参加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评审。
6.同一人同一年度最多只能作为两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参加中冶集团科学技术奖评审。
二、材料要求
1.提名材料电子版通过中冶集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和提交。相关文件、提名书模板、填写要求等请在中冶集团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mcc.clickbiz.cn/MCCTech/”查看和下载。
2.请各学院于3月10日前汇总申报项目,与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奖励部联系领取申报系统账号,每个申报项目分配一个系统账号。
3.请申报人于3月23日16:00前按通知文件要求,线上填报并将生成的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奖励部邮箱kjccgb@xauat.edu.cn审核。申报人审核通过后需完成线上提交(线上系统将于3月28日下午17:00关闭,未按时提交的项目不予受理)。
4.线上提交完成后申报人于3月31日12:00前需提交一份简装版纸质材料至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奖励部317办公室。纸质版材料应由带有水印的电子版打印生成,须与电子版完全一致,完成所有的单位盖章及个人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报送中冶集团。
三、联系方式
1.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部
李建军:010-59869472
赵 亮:010-59869714
2.学校联系人
王子飞、李 栋 8220233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