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陕西省重点实验室:
根据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省重点实验室将实验室需将上一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科技厅备案,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将作为实验室评估的重要依据。
请各相关学院、各省重点实验室按照《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模板,切实做好填报工作,并于2024年4月17日前将纸件1份及电子版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基地部。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基地部联系
联系人:高艺源
联系电话:82201802
附件: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模板
科技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