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平台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科研平台 >> 正文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5:14 作者:科技基地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接陕西省科技厅通知,为发挥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国合基地)作用,对接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对外开放水平,根据《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科技厅将开展2021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本年度申报认定的省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际创新园四种类型。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认定要求,确定申报类型,在线填写《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围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全省“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部署的重点任务,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究,能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有力支撑引领我省实现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的联合研究平台。

(二)承接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发挥陕西科技优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新机构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的战略先导平台。

(三)具有明确合作发展目标,能吸引国际一流人才和机构与我省开展合作交流,并在对外人才交流与培养、技术输出、引进消化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的人文交流平台。

(四)由具备较强研发实力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建设,已与国外创新机构建立了良好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取得合作成效的技术转移平台。

(五)因科技厅限定各申报单位只申报1个,除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外,我校对各学院申报有以下要求:

1.已获批建设陕西省国合基地的学院此次不申报。

2.优先推荐国际科技合作基础良好、成绩显著,没有省部级科研平台的学院。

3.每个学院限报1项,学校组织评审,按评审结果推荐至科技厅。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请各学院按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负责人统一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s://ywgl.sstrc.com/egrantweb/)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完成填报后,需将导出的申报书连同实施方案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二)学校组织评审工作,按科技厅限项名额上报相关材料。

(三)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议,必要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

(四)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提出认定建议意见,经省科技厅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文认定为省国合基地。

四、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1年7月1日17时前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并提交纸件一份(无需胶装),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另行通知提交正式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基地部联系

联系人:高艺源

联系电话:82201802

邮箱:kjcjdb@163.com

附件: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