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接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和延安市宜川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宜川县政府”)通知,现合作开展2026年度宜川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研究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宜川县寿峰寺明代水陆壁画缺损图像的图像学比较与重建研究
(二)一般课题
2.基于水陆画图像的宜川寿峰寺壁画AIGC图像艺术复原研究
3.水陆画资源的图像学信息调研与可视化知识库构建研究
4.宜川县寿峰寺古建筑形制构造与营造技艺研究
5.寿峰寺壁画艺术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
6.秦晋水陆画体系下宜川寿峰寺明代壁画服饰对比与文化溯源研究
7.宜川县寿峰寺壁画动态图形设计与信息可视化中的创新表达研究
8.黄河中游秦晋大峡谷视域下宜川寿峰寺历史文化渊源的价值研究
9.产旅融合背景下宜川文旅研学、康养复合功能空间整体优化设计研究
10.宜川县黄河文化活态体验区建设对策与建议研究
11.宜川县丹秋壶旅游一体化发展策略与路径研究
12.宜川县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
13.宜川县在地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14.宜川县文博资源美育转化的创新路径研究
15.全域文旅融合背景下宜川研学场景视觉设计与消费转化机制研究
16.数字创意设计赋能宜川文旅沉浸式传统文化体验场景构建研究
17.数字艺术赋能宜川文旅消费新业态培育研究
18.校地协同视角下宜川黄河文旅综合开发研究
19.宜川县文化旅游消费新场景打造方法与路径研究
20.乡土生活视角下“小而美”乡村文旅场景发展路径研究
21.文旅融合背景下宜川县区域文化消费市场培育对策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不得添加副标题。
另外申报时请特别注意:
1.需在申报书、论证活页封面左上角“选题序号”处填写所选指南题目编号如:1
2.项目类型为合作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封面填写)。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宜川县政府联合组织实施,面向陕西省社科界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须通过所在学院或部门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2.本项目有限项指标,我校限报3项,各学院或部门限报1项,若超过1项请按推荐顺序报送。
通过社会学术组织(属于陕西省社科联在会的团体会员)与我校联合申报的,不受学校指标限制,且获准立项后可认定,具体联合申报事宜可与科研院社科管理部联系。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5.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6.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的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包括
纸质版材料:
1.《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
2.《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六份)
3.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的《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
1.《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PDF格式)
2.《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PDF格式)
3.《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
请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至科研院社科管理部。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宜川县政府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经费在项目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8月6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3万字左右的书面研究报告和3千字左右的压缩版报告,1.5-2千字的建言献策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AI率不超过30%。
(二)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成果报告,AI率不超过30%。
(三)省社科联、宜川县政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宜川县政府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6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宜川县政府根据需要选派人员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宜川县政府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四)课题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至科研院社科管理部,文件请注明:申报学院/部门+2026年度宜川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人:薛佳楠
联系电话:029-82203355
电子邮箱:rwskzx@xauat.edu.cn
科研院社科管理部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