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陕西省 机关党建质量,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共陕西省委直 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3年度陕西省机关党建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
一、课题名称
见附件1
二、 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 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 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 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 ( 一 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电子版《申报书》、 《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 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 格式)一并报送。
三、 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相关专家 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择优确定。 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 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评审结果按 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 项目经费
本项目每个立项项目资助1万元。
五、 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 月31日,书面提交1-2万字研究成果及2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在项目立项后指定本单位人员担任项目组主持人或成员,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 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 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 ,逾期不予受理 。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文社科中心联系。
联系人:上官子秦
联系电话: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中心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