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不断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我校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高层次项目的前期培育工作。现就我校2021年度科技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021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但未获准教师;
2.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含);
3.自2018年校基金改革后,获准过校基金的教师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自然科学类项目需满足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反馈意见中至少一条为建议资助或同意资助(学院认定)。
二、资助计划和研究方向
1.自然科学类拟资助项目75项,人文社科类拟资助17项;资助金额为6000元/项,拨付方式为一次性拨款;资助期限为2年, 研究期限为“2021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日”。
2.研究方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范围,国家社科基金包含的学科方向。
三、预期研究成果
获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或在A类、B类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C类、D类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类标准)。
四、申报工作要求及安排
2021年学校科技基金项目采取指标分配、学院评审、学校立项的方式。科技处根据各学院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申报和获准数分配指标(指标另行通知)。自然科学类项目学院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专家反馈意见,结合学科实际,确定申报人。人文社科类项目学院应在2021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和 2021年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情况,结合学科实际,确定申报人。
1.评审专家
学院组织本单位教授委员会委员、科协委员、社科联委员以及校外专家等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会议评审。专家组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
2.评审时间
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学院签字盖章后将评审结果报科技处、人文社科中心审定备案。
各学院将评审时间提前告知科技处、人文社科中心。
3.评审主要内容
自然科学类:申请人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反馈的专家意见修改申请书(或修改方案),专家就申请书内容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
人文社科类:专家就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继续完善申请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项目部、人文社科中心。
自然科学类校基金联系人:许漫 联系电话:82202227
人文社科类校基金联系人:上官子秦 联系电话:82203355
科技处
人文社科中心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