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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6年度榆林市社科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7:43 作者:社科管理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接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榆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榆林市社科联”)通知,现合作设立2026年度榆林市社科研究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榆林巩固优势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现实挑战与路径研究

2.陕北民歌新时代传承发展路径研究

3.榆林城市品牌建设与传播对策研究

4.榆林市公共文化一体化建设路径研究

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榆林的实践探索研究

6.榆林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研究

7.中共中央转战陕北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路径研究

8.“陕北榆林过大年”“清爽榆林”等文旅品牌的经济社会效益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9.榆林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构建与品牌化路径研究

10.文化强市背景下陕北历史文化资源的育人功能与开发路径研究

11.榆林市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路径研究

12.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解纷机制在榆林的实践与探索研究

13.黄河文化保护传承研究与开发利用在榆林的探索实践

14.党建引领下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研究

15.榆林市历史建筑价值挖掘与保护机制创新研究

16.榆林体育场馆设施合理利用的现状、问题及优化路径研究

17.榆林市自媒体现状分析和规范治理对策及发展路径研究

18.文化强市目标下榆林文艺精品创作的创新机制与提升路径研究

19.生态文明视域下榆林治沙精神的传承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类型为合作项目(申报书封面填写)由省社科联、榆林市社科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须通过所在学院或部门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2.本项目有限项指标,我校限报3各学院或部门限报1项,若超过1项请按推荐顺序报送。

通过社会学术组织(属于陕西省社科联在会的团体会员)与我校联合申报的,不受学校指标限制,且获准立项后可认定,具体联合申报事宜可与科研院社科管理部联系。

3.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

4.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的方式。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包括

纸质版材料:

1.《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

2.《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六份)

3.加盖学院或部门公章的《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

1.《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

2.《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

3.《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

请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报送至科研院社科管理部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榆林市社科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结项评定为优秀课题的,每项再追加资助经费1万元

、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和4000字以上缩减版报告,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须在市级以上刊物(含省社科联主管主办刊物《陕西智库》)以第一作者刊发,或者主要观点被设区市级(含)以上党委政府、省级部门、高端智库等采纳应用

(三)结项成果被评为优秀结项等次的追加资助经费,结项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优秀结项

1)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通过省社科联主办的《社科要报》等途径,报送省委省政府,获得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文章的;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和《求是》《新华文摘》等国家级期刊和理论媒体发表或被转摘的;

4)出版著作的;

5)中期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含科普作品)。

、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榆林市社科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6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有关要求

)榆林市社科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榆林市社科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四)项目申报时间截止为2026年4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至科研院社科管理部,文件请注明:申报学院/部门+2026年榆林社科+申报。

联系人:薛佳楠

联系电话:029-82203355

电子邮箱:rwskzx@xauat.edu.cn

科研院社科管理部

2026年4月13日


  • 附件【1:申报书.docx】已下载
  • 附件【2:论证活页.docx】已下载
  • 附件【3:汇总表.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