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我校特色学科优势,助推学校“11445”发展新格局建设,加强对新型城镇化领域前瞻性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按照新型城镇化研究基金年度工作安排,我校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继续开展2025年度基金申报,鼓励我校师生围绕新型城镇化领域重大性、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本年度申报须紧扣新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以人为本新型城镇化战略、城乡融合与区域联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西安都市圈及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城市更新与韧性建设、新质生产力培育、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智慧交通等重点领域,进一步聚焦以下方向自拟题目开展选题研究:
(一)宏观战略与路径
1.都市圈同城化与城市群一体化。西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的具体机制、障碍与策略研究,关中平原城市群在省际协同、绿色共享等领域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2.区域协调发展体系构建。全省“双极带动、多点支撑、三区协同”战略深入实施,西安、榆林增长极带动能力全面提升,以及关中、陕北、陕南三大板块错位发展、联动互补、协同升级的主要难点与具体路径研究。
3.“新质生产力”驱动城镇化。培育新质生产力(如数字经济、绿色技术)对区域创新格局与城市功能提升的作用机制研究。
4.城市韧性评估与提升。构建适用于本地特点的城市综合韧性评估体系,并提出关键基础设施与社区层面的韧性提升策略。
5.存量发展时代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在土地资源紧约束下,超大特大城市从“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型的总体战略与政策工具包研究。
(二)关键领域与落地实践
6.历史街区活化利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在“城市更新”背景下的创新模式研究——以社会资本参与和社区共建为例。
7.“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探索“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标准、投融资模式与可持续运营管理机制。
8.完整社区建设标准。以人为本,构建“完整居住社区”在公共服务、公共空间、智慧治理等方面的地方标准与实施路径。
9.县城城镇化分类推进。研究陕西省内不同区位、不同类型的县城作为城镇化重要载体的差异化发展路径与支持政策。
10.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合。新时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中的住房保障、子女教育与社会融入长效机制研究。
(三)技术创新与智慧赋能
11.智能建造产业发展。推动建筑工业化与数字化(智能建造)为核心的产业发展路径及对传统建筑业转型的影响研究。
12.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应用。基于CIM平台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应急响应中的深度融合应用场景与效能评估。
13.城市交通智慧治理。利用大数据与AI技术优化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缓解拥堵、提升公交服务水平的方案与实证研究。
14.低空经济基础设施规划。面向无人机物流、空中出行等新兴场景,研究城市低空经济所需的基础设施规划与空域管理策略。
15.城市生命线工程智能监测。针对燃气、供水、排水等城市生命线工程,构建全域感知、实时预警的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测体系研究。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及校属单位拥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并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鼓励跨院校、跨学院、跨专业组建研究团队联合申报。
2.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型城镇化研究基金申请书》(见附件),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我校新型城镇化和人居环境研究院(下称“陕城院”)联合校科学技术研究院(下称“科研院”)组织立项答辩。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陕城院下发立项通知。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目立项后开始研究,达到结题基本要求后全额划拨经费。若研究成果达到重点项目标准,追加经费1万元。在满足重点项目标准的基础上,若研究选题确有重大的研究价值,且申报人仍有深入研究意愿,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追加经费。
五、项目结题
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每项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突出问题剖析、数据运用、案例分析和政策落地,避免过于学术性、技术性的写作模式。项目结题需按时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3000字以内的决策咨询建议,并通过基金发布单位组织的双向匿名评审(专家组由3-5名教授组成)。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成果要求:研究报告录入研究院《陕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报告》或经院内组织匿名评审通过,且决策咨询建议符合验收标准。
(二)重点项目标准:决策咨询建议被研究院《城镇化决策咨询》录用并刊发,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或领导批示,或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刊发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或经基金发布单位评审纳入重点项目库的,将被认定为重点资助项目。重点项目对应成果须在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
六、成果使用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城院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七、相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陕城院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提交至逸夫楼405办公室内间,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xczh@xauat.edu.cn。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2025年度新型城镇化研究基金”)。
联系人:邹宜彤(陕城院) 029-82202640
薛佳楠(科研院) 029-82203355
新型城镇化和人居环境研究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