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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 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 09:48 作者:基础研究与高新技术部 点击量:

各学院: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科技与现代服务业”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可下设课题。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鼓励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

(三)项目申报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填写预申报书。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2.填写正式申报书。预申报通过后,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四)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五)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六)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指南及相关申报要求查看方式

专项申报指南以及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请用个人账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个人账号申请,请通过“科研服务”小程序进行注册,再由学校科研院审核通过。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8:00至9月19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三)业务咨询电话:010-88377340

(四)学校科研院联系人:高音,82202227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