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组织开展新材料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二、具体要求
申报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所需的附件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10:00至2026年8月16日16:00。
三、业务咨询
1.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010-68207716,010-68208208;
2.项目指南咨询:新材料重大专项总师办:010-62182765;
3.科研院联系人:刘鹏 8220222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