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为落实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现将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拟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约9.6亿元(战略前沿技术类0.6亿元、重大技术装备类6.0亿元、重大示范验证类3.0亿元)。请按照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集成攻关。鼓励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三)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项目申报。请按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课题申报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
2.本重大专项由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受理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若申报团队数量少于2个,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若申报团队数量低于拟立项数量3~4倍的,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可不组织首轮评审,直接将相关申报团队纳入答辩评审环节。若申报团队数量高于拟立项数量3~4倍的,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可针对申报材料组织首轮评审,择优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团队纳入答辩评审环节。
3.项目管理责任主体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并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相关部门的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
三、指南及相关申报要求查看方式
专项申报指南以及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请用个人账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http://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个人账号申请,请通过“科研服务”小程序进行注册,再由学校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登陆查看。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请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8:00至2025年5月17日16:00。
我校牵头申报项目请于5月15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工作,以便科研院组织形式审查及推荐单位进行推荐。
(二)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三)业务咨询方式:
项目管理责任主体:010-50918187。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30~16:00。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高音,82202227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