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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7:41 作者:基础研究与高新技术部 点击量:

学院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5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内容,结合学校自然基金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default.htm)《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81899.htm)及有关规定,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可在信息系统管理-相关文件查看中查看)。

2.申请人应于20251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预算制项目经费预算总额请参考本科学部2024年度相关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不宜超过太高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5.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除特别说明外,20251231日结题项目不计入限项。

4.高级职称人员申请或正在承担合计限2(具体类型参考基金委2025年指南),2019年(含)以前获批项目不计入。

5.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合计限1项,参与申请和正在参与承担项目数合计限2项(“1+2”模式),2022年(含)以前参与的项目不计入,2023年(含)以后申请和参与的项目计入。

6.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2025年新增规定:对于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同一名称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

7.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在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8.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含预申请)。

9.其他限项规定请大家认真阅读指南,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科研院。

(四)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二级单位注意事项

1.对于新入职科研人员或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应及时为其开通账号。

2.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提交《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的函》

3.二级单位形式审查时间:2025312-313日。

4.319日,各学院报送本学院申报公函和申报清单,科研院将以此逐项提交申请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预算说明中禁止列出办公电脑、办公设备、移动硬盘、打印机、硒鼓等通用办公用品,通用操作系统等,不出现个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论文润色、通用操作系统等支出,不可出现不可预见费用等。

2.导师同意函(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我校教师)和同行专家推荐信(无博士学位或无高级职称)请采用基金委提供的固定模板,除导师(专家)签字需手签外,其余信息请使用印刷体打印。

四、联系方式

(一)信息系统咨询

方式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10-62317474

方式二:信息系统页面上方在线咨询留言咨询

(二)各学部联系电话请查阅《指南》附录

(二)科研院基础研究与高新技术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音、刘鹏

联系电话:029-822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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