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填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尽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在线完成项目计划书填写。
一、填写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需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1)(分包干制项目和预算制项目两类),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2),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上述栏目中没有明确要求的,专家项目评审意见仅供参考,不需要进行修改,但所在科学部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科学部要求填写。
3.面上项目: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上述栏目中没有明确要求的,专家项目评审意见仅供参考,不需要进行修改,但所在科学部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科学部要求填写。
4.重点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验收技术指标等)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
二、时间节点
1.计划书填写截止时间:9月5日下午16:00前;
2.提交修改后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9月14日下午16:00前;
3.报送纸质版计划书:9月20日16:00前,由各学院检查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基金委审核通过的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均为原件、印有基金委水印),其中一份计划书后面需要装订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原件(如有合作单位,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请务必保证计划书纸质版、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纸质版与最终电子版完全一致。(需要核对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封面右下角的版本号完全一致。)
2.在提供以上资料后,项目负责人还需另外提交一份完整的纸质版申请书(双面打印),含签字盖章页原件,以备学校留档查看。
3.面上项目、重点项目计划书纸质版需要财务处签字和盖章。
4.如果申请书中有合作研究单位且有经费外拨的,需提交双方合作协议(原件夹在提交的申请书中),协议中需列明双方资金分配情况。
5.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科研院。
联系人:高音
电 话:82202227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