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科研项目 >> 正文
关于发布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2023年度“揭榜挂帅”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0:08 作者:成果转化与合作部 点击量:

关于发布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2023年度“揭榜挂帅”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

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联合研究中心)是陕西建工集团和西安交通大学共同建设的开放式研究平台。联合研究中心为进一步支持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建筑产业“卡脖子”关键技术难题解决方案和揭榜单位,现将2023年度“揭榜挂帅”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及要求公布如下,请有意向单位依据要求按程序组织申报。

一、项目榜单

二、揭榜要求

(一)共性要求

1.揭榜方应为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

2.揭榜方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的科研实力和业绩,团队技术带头人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揭榜方针对项目具体攻关需求,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目标清晰、路线可行的可行性方案,并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揭榜方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揭榜方应与需求单位组建联合攻关团队,允许需求单位技术人员全过程参与科技攻关工作;

6.每个榜单项目支持攻关项目1项,可下设子课题。

(二)个性化要求

详见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揭榜挂帅”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

三、揭榜程序

(一)有意向的揭榜方应在20231030日前,结合通知及项目清单具体要求,以及揭榜方自身创新能力,将以下材料PDF扫描件提交至邮箱scegc_xjtu_jrc@163.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命名为“攻关项目名称+单位+姓名”,邮件请注明申请人联系方式。

1.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研究基础及工作条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简介、经费总额及预算、成果预期达到的水平与应用等(详见附件1);

2.揭榜单位上年度研发费用相关材料(如: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税收优惠确认单,能够证明研发费用支出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提供以上材料任一项均可);

3.与项目相关的产业应用业绩、技术成果及论文等技术资料,以及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等材料;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所在单位任职相关证明文件;

5.揭榜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组织评审专家对揭榜方的资格及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重点审核揭榜方研发实力、科研条件、人员队伍和揭榜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必要时将组织现场核查。

(三)根据评审结果,由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提出各科研项目拟中榜名单及经费额度意见,与揭榜方签订项目合同书,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履行各自责任与义务。

(四)原则上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完成后,揭榜方应在3个月内提交总结验收报告,由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组织验收小组,根据项目合同规定内容,对项目进行总结和验收评价。

四、管理方式

(一)项目按照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科技研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二)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按照“包干制”给予科研经费支持,依据合同约定的“里程碑”完成时间、交付物、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分阶段向揭榜方支付科研资金。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取得的关键核心知识产权双方共同拥有,产权比例由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与揭榜方具体协商确定。

五、监督管理

(一)对于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科研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涉及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处理。

(二)对于已勤勉尽责,因受市场风险影响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抗力因素,未实现项目预定目标的,经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评议认可,不予追究科研责任。

(三)揭榜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将终止项目实施:(1)成功揭榜半年内,项目无实质性进展的;(2)项目攻关已严重偏离规定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的;(3)项目攻关团队或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终止申请的;(4)其他情况。

(四)其他责任义务、奖惩措施由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与揭榜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18710946733

附件:

1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书

2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揭榜挂帅”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清单

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创新联合研究中心

202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