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党史和文献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 新时代党史和文献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 会、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 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设立“2023 年度陕西省 党史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
通过前期广泛征集选题内容及意见建议并结合工作实 际和研究需要,本次课题设置为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方 向, 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选题方向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延安精神、照金精神和西迁精神重 要论述研究;
2.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陕西实践研究;
3.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研究;
4.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正确认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
6.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问题研究 ;
7.各个历史时期陕西重大党史事件、党史会议和重要党 史人物研究;
8.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陕西奋斗成就、重要经验研 究;
9.陕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 验研究;
10.党史党建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研究。
三、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由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
( 一 )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 (含) 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 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 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一式三份)、《论证活页》( 一式六份) 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 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 ( 申报书及论证活 页以WORD 文件格式,汇总表以 EXCEL 格式) 一并报送。
四、项目立项
本项目 由省社科联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组 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择优确定。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评审结果按规 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五、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设一般项目15项,每项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六、项目结项
( 一 ) 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 31日,书面提交 3-5 万字党史研究成果及2千字左右的 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 二 ) 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 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七、成果使用
省委党史研究室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八、有关要求
( 一 ) 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 权争议。
( 二 ) 省委党史研究室在项目立项后指定本单位人员担 任项目组主持人或成员,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 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委党史研究室不定期督导项目 进度与质量。
( 三 )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 四 )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 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和省委党史研究室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 专家库中剔除。
( 五 ) 项 目申报时间为 2023 年 2月22 日,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电 子 版 请发 送 至 电 子 邮 箱 :sxsklkpb@163.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2023年度党史研究项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文社科中心联系。
联系人:上官子秦
联系电话: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中心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