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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融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4日 09:49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国内省内金融重 点问题扎实推进研究、梳理发展思路、提供决策支持,同时 进一步加强我省金融研究与服务水平。根据《陕西省哲学社 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社科联、陕西 丝路金融研究院合作开展金融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具体见附件一。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由省社科联、 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项目申报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相关应用对策课题研究经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 学位。 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在研的不得申报。

2.申报人须根据列示的研究内容,并参照给定题目,选定课题方向进行申报。每项报告原则上要求突出政策落地、数据运用和案例分析,避免过于学术性的写作模式。

)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 一式三份)、 《论证活页》( 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 人文社科中心。 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 WORD 文件格式,汇总表以 EXCEL 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共同组织相关 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 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单项资助经费 1 — 10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结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 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根据需要参与并及时提出相关要求,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 合同文本。未经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同意,项目

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  2023 4月25 日, 理。 电 子版 。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名称(如 “金融专项课题”)。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文社科中心联系。

联系人:上官子秦

联系电话: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

    1.金融课题指南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中心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