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时代陕西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规定,省社科联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联合设立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见附件1指南
二、课题申报
本课题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课题须经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根据以上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可自拟题目申报。
( 一 ) 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具有副高级以上 (含) 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 或博士学位;未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
(二) 申报资料
申报课题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2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一式三份)、《论证活页》( 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 ( 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 WORD 文件格式,汇总表以 EXCEL 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研究期限
本项目研究期限为课题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根据需要参与并及时提出相关要求,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 (发表),出版 (发表) 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 )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2.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课题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 五 )项目申报时间为 2022 年12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名称(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
附件:
1.课题指南
2 .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3.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文社科中心联系。
联系人:上官子秦
联系电话: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人文社科中心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