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接教育厅通知,近期省教育厅将对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进行验收。
一、验收范围及要求
验收范围:计划结题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验收的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系统中已提交至校级管理员的项目无需重复提交)。项目验收标准以合同书中预期目标为主,对照合同进行验收。剩余经费建议控制在资助经费的10%以内。课题组成员不能变更或调整顺序(须与合同书课题组成员一致)。
二、验收流程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 (kygl.sneducloud.com)填报结题材料(审核状态:已提交),学院初审(审核状态:院系审核通过)、科技处复审后(审核状态:学校审核通过),报教育厅审核(审核状态:学校审核通过)。
待项目验收会后,根据专家意见重新调整上传资料。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审核状态:教育厅审核通过),打印报送正式的验收申请书与验收证书。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务必督促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的验收申请的附件中上传完整结题资料,包括:
1. 项目合同书(上传原件盖章版扫描版PDF)
2. 技术总结报告(尽量详尽,word或PDF版)
3. 主要仪器设备购置清单(如有固定资产需提供,没有就不需要)
4 项目技术或产品检测报告(对照合同书的技术指标,提供正规的检测报告;没有可不提供)
5. 查新报告(须提供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查新报告,国内或国内国际都可。)
6. 应用证明或经济效益证明(必备;和项目有关产业化的应用证明,盖应用单位公章,如涉及经济效益,盖财务专用章)
7. 经费决算报告(须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8. 发表论文复印件(须有项目编号标注,合同书若承诺检索论文则需附检索证明)
9.其它有关资料(和项目相关的涉及合同承诺的其他材料)
四、时间节点与材料报送
1.系统填报截止时间:6月10日12:00前
2.材料报送:目前不用报送纸件,只需线上提交。纸件报送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科技处项目部。
联系人: 刘鹏 陈瑜思
联系电话: 82202227
科技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