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科技部现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重点关注并积极建言献策。
一、注意事项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2.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专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
3.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二、时间要求
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24时。
三、报送方式
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上述时间节点之前发送并抄送至相应电子邮箱:
序号 |
重点专项名称 |
邮箱地址 |
抄送邮箱 |
1 |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 |
liuh@most.cn |
kjcxmb@xauat.edu.cn |
联系人:陈钰 联系电话:029-82202227
科技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