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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技术转移中心被认定为第一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8日 00:00 作者: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10月中旬陕西省科技厅启动了第一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认定工作。经过评审和认定,21家技术转移机构被评为第一批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我校技术转移中心成为入选的三个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之一
我校技术转移中心成立于2008年,挂靠科技处,科技处科技开发部合并办公,主要从事科技成果推广、技术转移、科技中介服务、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多年来,中心探索了多种方式的产学研结合之路,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科技成果向企业、行业转化,为学校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据陕西省科技厅统计,我校2011年(截止9月30日)技术合同交易额在全省高校中排名第二(仅次于西安交大)。以“高固气比悬浮预热分解理论与技术”、“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西部低能耗建筑设计关键技术”、“现代钢结构稳定性关键技术”、“三高地区军队营房修建技术”等为代表的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相继在国内和省内实施转化,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学校先后被评为第四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先进集体奖、“九五”、“十五”陕西省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先进集体、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宝鸡市产学研合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我校技术转移中心被确定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必将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提升产学研合作层次,推动学校科技工作更加全面协调发展。
 
相关知识:
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法人的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