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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科协被省科协授予“科技之春”活动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0:00 作者: 点击量:

日前,陕西省科协发布了《关于表彰陕西省第二十五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陕科协发[2017]普字18号),对在第二十五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中组织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我校科协被省科协授予“科技之春”活动先进单位。

陕西省第二十五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时提出的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围绕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重大部署,本着对象化、接地气、暖民心,服务基层的原则,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素质,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着力推动科技精准扶贫。

我校根据省科协部署,于315日至421日,组织了2017年“科技之春”系列活动。此次“科技之春”活动的主要内容有:举办高水平论坛及学术研讨会;组织科普讲座;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活动;举办学术报告;科技场馆、科普基地开放活动。通过本次“科技之春”活动,提高了广大师生专业发展、思想交融、学术探索、科技创新等能力,促进师生开阔视野、学术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