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实验室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成效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8:23 作者:平台建设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重点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成果应用,根据省委有关会议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1—2024年实验室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成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在陕国家(全国)重点实验室、陕西实验室、陕西省重点实验室。

二、评估重点

对照《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陕科发〔2022〕7号)、《陕西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十条措施(试行)》(陕政办发〔2022〕4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会议文件精神等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总结2021—2024年本实验室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有关情况和亮点成效,挖掘报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孵化、产业化的典型案例,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实验室今后推进“三项改革”的意见建议,为全省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拓面扩量提质增效行动提供重要参考。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实验室深刻认识此次评估工作的重要性,配强工作力量,指定专人梳理总结本实验室2021—2024年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成效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1),逐条梳理填报《实验室重点指标采集表》(附件2)。省科技厅将对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成效突出的实验室进行通报表扬,报送的材料(自查报告和重点指标采集表)将作为实验室项目科技计划优先安排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标准。自查报告(附件1)要做到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注重用数据、图表、典型事例等说明工作亮点、实施成效等。重点指标采集表(附件2)是衡量本实验室推进“三项改革”实施成效的重要依据(数据统计区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请认真填写,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时限要求。请各实验室将材料胶装后于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12:00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院,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版同步发送至邮箱kjcjdb@xauat.edu.cn。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院平台建设部联系

人:高艺源

联系电话:029-82201802

邮箱:kjcjdb@xauat.edu.cn

 

附件:1.2021—2024年实验室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成效自查报告模板

2.实验室重点指标采集表(2021—2024年)

 

 

 

科研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