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0:33 作者:科技成果部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种设置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分为通用项目专用项目(专指针对国防军工领域设立的提名项目)两类,通用项目设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六个奖种,专用项目设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两个奖种。

通用项目中,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专用项目中,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创新驱动秦创原奖不分等级,分为创新驱动秦创原杰出贡献奖、创新驱动秦创原贡献奖两个类别。

提名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严格实行定标定额评审,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提名“二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提名项目提交后建议等级不得变更。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各等级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单位不超过3个;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三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7人,授奖单位不超过5个。

   二、奖励对象

(一)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诚信,仍在科研生产一线工作,在本省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转化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或组织。同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

2.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引起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成果实施后为本省创造了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卓越成就,为本省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促进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二)省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组织。重大科学发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

2.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3.得到国内外科学界认可。

(三)省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组织。重大技术发明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2.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和重大技术价值;

3.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且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四)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完成和转化推广应用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本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2.经转化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显著;

3.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五)省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原则上授予本省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家。重大贡献的企业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推动本省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中做出重大贡献;

2.实现新产品开发及相关的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创新;

3.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推动本省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4.在创新实践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六)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1.同本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2.向本省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特别显著的;

3.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的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提名方式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采取提名专家、提名单位提名的方式。下列单位或个人(应在陕全职工作)可提名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人选):

(一)单位提名。可提名的单位包含:设省人民政府各有关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有关驻陕单位;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大型企业等。具体提名要求及提名单位名单见《通知》与工作手册(见附件1)。专用项目的提名工作由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二)专家提名。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相关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二等以上第一完成人)、相关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二等以上第一完成人)具备提名资格,具体规则参见《通知》。专用项目不接受专家提名。

   四、提名项目(人选)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提名手册中明确的有关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2022年6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2022年6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于202261日)

2.自然科学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是主要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他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项目一般应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的候选人一般应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2022年度和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2024年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2022年度和2023年度提名评定未授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提名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2023年度通过专业会议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2024年新要求

7.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8.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省级科技成果登记采取线上方式登记,登录路径: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点击科技成果登记—注册或登录—新增成果登记—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上办理成果登记证书。

9.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10.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等,在未获得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22年6月1日前)不得提名。

11.在陕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员(2024年6月1日前),可被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12.近5年曾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或“陕西省三秦友谊奖”的候选人(或组织)可优先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五提名程序

  1.提名申请

  专家提名的,提名前由主责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提交申请表(附件2),标题为“提名专家姓名+奖种+奖等”,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审核通过后,省奖励办向提名专家发送提名号和密码。提名申请截止6月25日。

   单位提名的,通过提名单位获取提名号和密码。我校主要提名单位:陕西省教育厅、住建厅,其他提名单位需自行联系。通过陕西省教育厅提名的项目需获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

   2.提名公示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应在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

专用项目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委军民融合办。

提名单位公示后,申报项目名称、提名等级、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等主要公示信息不得更改,否则将被取消提名。

   六、提名材料要求

   提名书是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纸质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应用证明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业务管理系统”登录路径:陕西科技信息网(https://cgjl.sstrc.com/index.aspx——点击科技奖励提名”——凭提名号登录填写

  (二)提名书及附件纸质版2份(主件需全部彩色打印,1份原件、1份彩印件),电子版1份。科普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不限。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纸质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采用彩色复印件。

  (三)电子版项目公示信息(每项一个PDF文档,以高校+项目名称命名)

  ()专家提名项目还必须填写《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2),具体申请流程见《专家提名申请表》中“说明”一栏。

  ()专用项目提名书按照提名工作手册中模板下载后填写,并按照要求准备纸质材料。

  ()如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3),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

   七、学校时间安排:

   为有序推进提名工作,学校拟按照以下程序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工作,请各项目完成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1.项目报名617日至20中午12点前

   各学院落实好前期摸底申报人员,汇总本学院最终申报人员基本信息提名渠道和拟申报评审组,填写2024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科技处成果部,未及时提交汇总表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成果登记:6月17日-7月1

   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请登录网址:陕西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http://ywgl.sstrc.com进行成果登记。

   3.校内公示:627日。

   请各学院于6月26中午12点前,将本学院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成果部邮箱(kjccgb@xauat.edu.cn),公示材料命名格式为:提名单位(提名者)+奖种+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经审查后合格后,学校组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应在所有完成单位以及所有完成人工作单位同时进行线上或线下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公示单位向第一完成单位出具公示函。

   公示后的关键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4.学院形审:626日-630

  申请人提交1份纸质版《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完整相关附件至学院科研办进行形式审查。

   5.学校形审:7月1日-7月4

   学院将本学院初次形审后的纸质材料提交至科技处成果部,进行学校形审。

   6.系统填报:627日-7月20

   通过省教育厅提名的项目请于7月4日12:00前完成网络填报。其他提名单位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不同,请提前一周完成网上填报。

   7.电子、纸质申请书提交时间:7月5

   请学院汇总本学院正式电子版PDF申请书发送至:kjccgb@xauat.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提名单位(提名者)+奖种+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

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左侧半包装订2套纸质版(1套原件、1套彩印件),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打印均可。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使用彩色复印件

   主要完成单位公示结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非完成单位)公示结果、知情同意证明原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至科技处成果部。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部及时联系。

  七、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方式:

通用项目联系人:陈瑜思、王子飞  联系电话:82202330

专用项目联系人:徐秀丽 联系电话:82203360

校内申报QQ交流群:请申请人按照(第一完成人姓名)团队+本人姓名提交入群申请,也请科研秘书一并进群。



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通用项目:029-88851321,87294985

专用项目:029-85589135

成果登记:029-81292863

电子邮件:kjtjlb@sstrc.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五路10号

收 件 人: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7


附件1:2024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附件2专家提名申请表

附件3回避专家申请表

附件4:2024年我校陕西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5:公示结果说明(模板)

附件6:知情同意证明(模板)

附件7:公示内容(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