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结题审核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8日 09:14 作者:科技项目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教育厅拟于近期集中办理2024年上半年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为做好我校该类项目结题工作,提高项目结题率,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方式:一般专项项目采取网上申请方式,集中办理结题一般专项分自然专项和人文社科专项两类。

二、结题流程:

1.请学院秘书查看已到执行期限未结题的专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督促本院项目负责人在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申请结题并提交电子版附件材料。

2.待结题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按结题提纲,编制结题申请书有关内容、提交结题支撑附件,保存并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自动提交至校级管理员。当项目的系统“审核状态”为“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教育厅,系统“审核状态”为“教育厅审核通过”视为达到结题要求颁发《陕西省教育厅专项项目结题证书》

三、填报注意事项:

1.在填报《表1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简表》时,表中数据须满足逻辑关系并有相应的附件支撑材料。

2.在填报《表2 实际完成项目的成员名单》时:成员名单应与系统中的项目组成员一致,若有变动,需先进行人员变更申请、审核等流程后再进行结题申请。

3.《表3 该项目基础上争取到其他项目情况》、《表4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目录》中若填写内容,则应在附件中提供材料支撑。

4.《表5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完成论著目录》时,所填内容均需附支撑材料,论文、著作高亮标注所挂项目编号;在《项目责任书》预期研究成果承诺发表检索论文时,须在附件中提供检索证明。

四、附件要求:

1.《项目责任书》盖章版扫描件;

2.结题报告应完整详实,充分反映研究内容(模板见附件2);

3.发表论文全文扫描件(含期刊封面、目录)、检索报告;

4.论文需标注项目编号。

五、系统提交时间:2024年4月28日—5月15日。

六、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对逾期未完成项目的清理力度,督促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并按照结题要求严格把关项目材料,降低本院来年教育厅项目限项比例,提高中青年教师项目的申报率。

人:刘鹏       上官子秦    

联系电话:029-82202227  029-82203355

附件:

1.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应结题项目清单

2.研究报告模板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