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等次
(一)受理成果范围包括: 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设著作类、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优秀成果。著作类、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优秀成果认定等级分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普及读物类优秀成果不分等级。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
1.申报人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合作成果可由第一完成人以外的完成人申报,须征得其他完成人同意,证书中的排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2.申报人同一年度限申报一项成果;同一完成人可有不超过2项成果参评,作为第一完成人限1项;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
3.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只能以团队、课题组或机构名义申报,认定证书中不出现完成人姓名。团队或课题组的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为人事关系在高校的人员,机构应为高校内设机构。
(二)申报成果要求
1.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授予以下类型成果: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在陕高校。
2.申报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著作类成果要求
(1)著作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在本届认定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申报,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5)译著类成果应为外译中成果,在《申报书》中注明原著的语言种类,报送成果材料时,需附原著或复印本1份。
4.论文类成果要求
(1)论文指在国内外期刊或论文集上首次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
(2)系列论文,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对同一作者、同一主标题,不同副标题的论文,视为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整体申报时以最后一篇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3)在国外电子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申报时在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的同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作为证明材料附在《申报书》后。
(4)在网上发表的论文,不能申报;但被正式出版的纸质媒体(如新华文摘等)转载的,可以申报;发表期刊和时间以首次被转载期刊名称和时间为准。
5.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要求
(1)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应提交实际应用法人单位(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2)采纳时间以证明内容中明确说明的采纳时间为准;证明内容中未明确说明采纳时间的,以出具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采纳时间应在申报期限内。
6.普及读物类成果要求
(1)成果类成果形式为著作,指为宣传党的创新理论、阐释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而撰写的人文社科普及读物,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
(2)需要提交有关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7.下列成果不能推荐申报
(1)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特别是涉密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
(2)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
(3)已获厅局(市)级及以上奖励的;
(4)成果完成人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科研诚信受到惩处的,或按照有关规定被禁止参加评奖、评审等活动的;
(5)存在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争议的;
(6)教材和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如传记、小说、游记、散文、访谈、诗集等)、新闻作品、志书、年鉴、一般大事记;
(7)属于交叉学科且已获同级别或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8)正在申报高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的支撑材料。
三、申报流程
申报系统为“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
(一)新增账号:3月13日前,各学院提交拟申报人员名单,学校分配申报账号,逾期系统无法新增账号。
(二)在线填报:3月19日前,申请人按要求在线填报材料。
(三)材料审核:
1. 3月20日-21日,学校集中审核申报材料。
2. 3月22日-27日,系统导出学校审核通过后生成正式水印版推荐材料,负责人完成签字,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盖章。申请人将盖章后的PDF版回传至系统。务必确保纸质版与系统材料一致。
3. 3月25日-29日,学校对通过审核的申报名单进行公示。
4. 网络申报结束后,教育厅组织形式审查,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四)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形式审查结束后,报送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版推荐书1式2份,A4纸双面打印,所有纸质材料不予退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纸质版申报书附件总共不超过60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
2.纸质版申报书中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意见、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亲笔签名等)须提供原件。
3.著作类、普及类成果,原件2本(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复印件2份(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研究报告类,原件全文2份;论文类成果,期刊原件1份,复印件2份(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外文论文需附中文全文翻译。
以上材料附在《申报书》后统一装订。
联系人:陈晓
电话:029-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人文社科中心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