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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9日 09:31 作者:科技基地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不断提升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进一步调动全社会投身科学传播的积极性,我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作品类别

(一)科普图书作品

参评科普图书作品应为202011日至202212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确定为全国或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

1.作品要求

1)参评科普作品的第一作者工作单位或出版机构一般应为在陕单位

2)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3)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4)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5)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6)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7)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8)作品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范使用简体中文。

2.报送要求

1)学校可推荐不超过1部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至省教育厅参与评选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1部科普作品至学校

2)寄送13本(套)科普图书;

3)填报《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提交纸件2

(二)科普微视频作品

参评的科普微视频应为202211日至20221231期间制作完成并播出的视频作品。

1.作品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作品内容应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

3)作品应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等播出;

4)视频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5)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

6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均在陕西

7)作者应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具有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并承担一切后果。

2.格式要求

1)作品形式为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时长为2-5分钟,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

3.推荐方式

学校可推荐不超过5部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参与评选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1部科普微视频作品至学校,作品应由第一作者提交,每位作者仅限提交一部作品;多个单位共同制作的同一部科普作品,应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

4.报送要求

1)提交视频光盘或U1份(套);

2)填报《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附件2)或《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微视频自荐表》(附件3)电子版(WORD版)至指定邮箱,并提交纸件2

二、其他事项

(一)评选流程

省科技厅评选流程分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选等环节,并从省级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作品推荐(介)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及科普微视频评选。

符合参评条件的老师请按照通知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评相关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于20238812前将纸质参赛资料报送至科技处基地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jcjdb@xauat.edu.cn

(二)注意事项

1.评选组织单位对参赛作品享有展览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2.参评的科普图书、微视频光盘(U盘)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基地部。

人:乔瑶雨

联系方式:029-82201802           13772363975


科技处

2023729


附件:1.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信息表

2.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

3.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微视频自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