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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秦岭卫星 01、02 星遥感数据使用需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1:03 作者:李栋 点击量:

各学院:

秦岭卫星 01、02 星已于2026年9月20日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现已进入预定太阳同步轨道,遥感数据接收与影像处理正常,即将转入常态化运行。根据陕西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征集秦岭卫星 01、02 星遥感数据使用需求的公告》(陕数政发〔2026〕21 号)要求,现面向我校组织开展遥感数据使用需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星基本情况

秦岭卫星 01、02 星搭载 0.83 米高分辨率可见光和多光谱相机(共 8 个谱段,覆盖 400nm~450nm 、450nm~520nm 、520nm~590nm 、585nm~625nm、630nm~690nm 、705nm~745nm 、770nm~890nm 、860nm~1040nm 范围),可实现秦岭区域、黄河流域和陕西省域及周边区域亚米级遥感监测,是我省重要的公共数据基础设施。

二、征集重点方向

本次征集重点面向生态环保、自然资源、水利、农业、林业、气象、应急、测绘、文物、文旅等领域,尤其鼓励基于秦岭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开展场景创新和 "人工智能 +" 应用。我院各团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围绕生态监测、国土空间、灾害预警、碳汇核算、文物保护、农业估产等方向积极申报。

三、内容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业务职能和研究实际,围绕以下方面提出需求:

(一)数据用途,主要包括业务方向、项目应用、场景创新及预期成效等。

(二)数据类型,主要包括秦岭区域、黄河流域和省、市、县行政区域以及其他片区高分辨率可见光、多光谱遥感数据产品,以及图斑服务、行业监测报告、专题数据集等。

(三)提供方式,主要包括在线共享、API 接口和离线介质等方式,并明确数据格式、存储载体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四、数据使用有关要求

  (一)用于履职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数据无偿提供;用于产业发展的数据按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规定有偿提供;

(二)申请单位须承诺:遵守国家遥感卫星数据管理规定,不转供第三方;成果发布标注 "数据来源:秦岭卫星 01、02 星";按年度报送数据应用情况;

(三)涉及敏感地区、敏感时段及高精度涉密数据的,须按行政审批程序办理,申请单位应具备相应保密资质;中国境内遥感数据未经授权不得向境外组织或个人提供。

五、征集方式及时间

请各学院填写《秦岭卫星遥感数据使用需求征集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0月28日前报送至行政楼317办公室。

省局联系方式:传真029-63919535,邮箱 lizhao6351@shaanxi.gov.cn。

学校联系方式:刘皓 82202330

该公告长期有效,本次为首批需求征集。

附件:秦岭卫星遥感数据使用需求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