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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2023年度新型城镇化研究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5:02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发挥我校特色学科优势,助推学校“11445”发展新格局建设,加强对新型城镇化领域前瞻性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按照新型城镇化研究基金年度工作安排,我校将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继续开展2023年度基金申报,鼓励我校师生围绕新型城镇化领域重大性、前瞻性问题开展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我校及校属单位拥有相应研究能力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并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鼓励跨院校、跨学院、跨专业组建研究团队联合申报。

2.申报要求:申请内容应符合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前沿领域,具有创新性,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案和技术路线切实可行。具体参见申报指南(附件1)。

3.研究期限:城镇化基金为校级基金项目,研究期限为20236—202311月。

4.资助金额:本项目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目立项后划拨经费0.6万元,达到结题基本要求后划拨经费0.4万元,若研究成果达到重点项目标准,追加经费1万元。在满足重点项目标准的基础上,若研究选题确有重大的研究价值,且申报人仍有深入研究意愿,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追加经费。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所有。

5.结题要求:

项目结题按时提交1.5万字左右研究报告、3000以内的决策咨询建议,并通过基金发布单位组织的双向匿名评审(专家组由3-5名教授组成)。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结题要求:研究成果录入《陕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报告(2023)》或20244月前D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类标准)。

2)重点项目标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采纳或领导批示,或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公开刊发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或在202410月前被SCIEJCR-Q2及以上期刊采用的,或经基金发布单位评审纳入重点项目库的,将被认定为重点资助项目。

6.时间安排:

申报人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于62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xxczh@xauat.edu.cn,逾期不予受理。我校新型城镇化和人居环境研究院(下陕城院)将联合校科技处、人文社科中心召开立项答辩会,评定入选项目,并公示三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与陕城院、科技处、人文社科中心签订项目责任书(附件3)。各项目组按照课题进度安排开展研究,于9月25日前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不提交研究报告的将取消后期资助。1120日前,提交报告终稿。

未尽事宜,请咨询新型城镇化和人居环境研究院科学研究部或人文社科中心。

联系人:邹宜彤(陕城院)          82202640

上官子秦(科技处 人文社科中心) 82203355



                    新型城镇化和人居环境研究院

                        科技处人文社科中心

      202365



附件:

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型城镇化研究基金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型城镇化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新型城镇化研究基金资助项目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