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近期发布了《陕西省哲学社会科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明确了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包括青年项目、智库项目、合作项目及其他项目等四类,并对立项及结题等的要求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项目不得延期。为使承担以上项目的教师更好开展研究并完成结题工作,特做以下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立项流程
1.人文社科中心接到上级立项文件和立项证书(立项时间以文件和证书标明时间为准);
2.人文社科中心通知相关学院(部门)立项名单,将课题信息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并上传立项文件及证书扫描件(信息录入后系统会自动给负责人发送立项通知短信);
3.学院(部门)科研秘书统一领取立项证书原件并发放给负责人(签字)。
二、项目请款及经费上帐流程
1.人文社科中心统一到财务处开具立项课题收据到上级单位请款并查询拨款情况;
2.财务处收到上级拨款后,人文社科中心通知相关学院(部门)。学院(部门)秘书通知负责人在科技网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项目预算单,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统一提交至人文社科中心;
3.人文社科中心将同一批审核合格的项目预算单统一送至财务处进行预算录入及经费上账,负责人可在科研财务系统中自行查看使用经费。
三、项目结题流程
1.人文社科中心通知学院(部门)应结题项目,由学院(部门)秘书审核结题材料后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中心;
2.人文社科中心审核同一批项目,报送至上级单位参加结题评审,领取通过结题的项目结项文件、证书,上传扫描件至科研管理系统;
3.学院(部门)秘书领取结题证书原件并发放给负责人;未通过结题的项目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补充研究成果后再次申请结题。
四、项目结题要求
陕西省社科联要求所有项目不得延期,各类项目结项时须同时报送3000字的成果摘要报告,最终成果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高于20%。
(一)青年项目
提交立项文件中所要求的研究成果,并有不少于3名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在省社科联主办的《陕西社会科学》刊发,且标注“****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2.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设区市级以上(含)部门采纳应用,并提供印证材料。
(二)智库项目
提交立项文件中所要求的研究报告,并且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在省社科联主办的《三秦智库》刊发,且标注“****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及项目编号。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评审结题。
1.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被设区市级以上 (含) 党委政府、省级部门采纳应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2.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通过省社科联主办的《社科要报》等途径,报送省委省政府,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
(三)合作研究项目和其他研究项目
1.项目完成后,均需进行验收,履行必要的结项手续。
2.本项目结项由省社科联和合作方共同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文社科中心联系。
联系人:上官子秦
联系电话:82203355
人文社科中心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