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 推动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 合会、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设立 “陕西省铸牢中 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题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为主线,聚焦陕西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散杂居省份实际,发挥我省厚重 的人文历史积淀、红色文化资源丰富优势,针对流动少数民 族人口多和少数民族学生多的特点,开展系列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
二、课题指南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研究;
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
3.坚持党的领导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研究;
4. 民族团结进步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研究;
5.运用陕西红色资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6.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话语体系构建研究;
7.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研究;
8.陕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高质量发展研究;
9.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10.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大中小思政一体化研究;
1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家形象建构与传播研究;
1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互联网体系和路径研究;
14.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15.陕西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法制化保障研究;
16.陕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研究。
三、课题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民宗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申报。
( 一 ) 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 (含) 专业技术职称, 或博士学位。 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 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 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 年度陕西省哲学社 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 一式两份)、《论证活页》( 一式五 份) 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部。 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 ( 申报书及论证活 页以 WORD 文件格式,汇总表以 EXCEL 格式 ) 一并报送。
四、课题立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和省民宗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 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 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 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五、课题经费
本课题立项后每项资助 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 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六、课题结项
( 一 ) 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31 日,需书面提交 3-5 万字研究成果及 2000 字左右的研 究成果摘要; 电子版同时报送。
( 二 ) 省社科联、省民宗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七、成果使用
省民宗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八、有关要求
( 一 ) 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 权争议。
( 二 ) 省民宗委在课题立项后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 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民宗委不定期督导项 目进度与质量。
( 三 )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 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 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 果须先鉴定、后出版 (发表),出版 (发表) 时需注明系“陕 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民宗委同意,课 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 四 )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 和省民宗委研究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 联专家库中剔除。
( 五 ) 课题申报时间为 2023年2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2023民宗委研究项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文社科中心联系。
联系人:上官子秦
联系电话: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 :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
2.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中心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