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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首届高水平学术论著、重大技术进展、标志性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1:53 作者:科技成果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11445”发展新格局理念,加快推动“科技攀登工程”,实施“标志性成果提升计划”,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人员产出重大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以科技创新推进学校高水平发展,鼓励表彰科技人员创新争先。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水平学术论著、重大技术进展、标志性工程评选办法(试行)》,启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首届高水平学术论文、高水平学术著作、重大技术进展、标志性工程的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高水平学术论文、高水平学术著作、重大技术进展和标志性工程。

二、评选要求

(一)评选资格

1.高水平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高水平学术著作:第一作者须为我校教职工或学生,且在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处体现作者单位。

3.重大技术进展: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单位产生的技术。

4.标志性工程:由我校提供主要咨询、设计、规划或在实施过程中提供核心技术服务完成的工程。

(二)评选条件

1.高水平学术论文、高水平学术著作

(1)近3年重要业绩考核认定的B类及以上和中文权威期刊学术论文;

(2)近3年认定的获得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级别项目资助或由国家、地方牵头组织编写的学术著作

(3)近3年其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

(4)当年认定的A类学术论文、获得国家出版基金以及国家后期资助项目的学术著作可优先入选。

2.重大技术进展

(1)学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单位、其标志性成果为近3年所产生的技术进展;

(2)当年获得“中国科学十大进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技术可优先入选。

3.标志性工程

(1)近3年建成的由我校提供主要咨询、设计、规划或核心技术服务的工程;

(2)当年被列为国家、省、市级重点项目或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工程大奖的可优先入选。

4.凡属下列情况的不予评选

(1)涉及国家秘密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技术、工程不得参评;

(2)著作权有争议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

(3)其他按规定不能申报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技术、工程。

(三)评选标准

1.高水平学术论文、高水平学术著作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为重要的科学发现;或在某一个学科领域的理论研究中有重大突破;或在科学实验手段、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或发明;或在应用研究和工程技术领域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2)人文社科类: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在理论上有所建树;或成果观点鲜明、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重要的实践价值;或在所研究的领域内有明显创新和突破;或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力或被相关领导人批示、被中央、省级媒体报道。

2.重大技术进展

(1)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已转化或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3.标志性工程

(1)工程的实施过程中采用了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引领行业的技术进步。

(2)工程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产生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三、材料报送

(一)评选名额

1.各学院每年可推荐不超过5篇学术论文、3部学术著作、2项重大技术进展和2项标志性工程参评。

2.当年每人仅限在每类成果中作为牵头人申报1项。

(二)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高水平学术论文申报表》《高水平学术著作申报表》《重大技术进展申报表》和《标志性工程申报表》(见附件二)与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其中:

(1)学术论文需附论文全文、检索报告、被他人引用次数证明和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复印件等支撑材料(英文论文还需附中文摘要翻译);

(2)学术著作需提交著作封面、序言、目录、版权页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以及原书2本(原书不需装订,评审后退回);

(3)技术进展需提供核心支撑成果等相关材料,如有经济效益应用证明,需应用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

(4)工程需提供竣工报告、实景照片等相关支撑材料;

(5)学院需提交汇总表一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版材料

(1)各类型成果均需提交申报表和支撑材料PDF文档一份(申报表和支撑材料按顺序形成一个PDF文件,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大小不超过20M;

(2)学术著作需提供PDF版本全文;

(3)学院需提交汇总表一份;

(4)文件命名:高水平学术论文申报表-学院(全称)-申报人姓名。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2022年12月5日16:00之前

2.报送方式:请申报人报送至各学院科研办,学院将材料汇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部(行政楼31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成果部邮箱:kjccgb@xauat.edu.cn

科技处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成果

联系人:乔瑶雨、高音    联系电话:82202330

社科成果

联系人:上官子秦、陈晓  联系电话:82203355


附件:

一、《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高水平学术论著、重大技术进展、标志性工程评选办法(试行)》

二、各类型成果申报表

三、学院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