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接教育厅通知,2022年下半年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要求有所调整,通知如下:
1.本次结题期间将对2020年(含)以前项目进行彻底清理。其中,2019年(含)以前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如有例外,学院需列出沉积项目清单(附件1),逐项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2020年立项科研项目如本次无法结题,最多可延期半年。2021年起立项科研项目正常结题即可。
2.本次清理工作完成后,将严格按照2年研究周期安排结题工作,不再受理往年沉积项目结题申请。请各学院加强管理督促,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3.请各学院秘书将沉积项目清单(须分管院长签字)于10月18日18:00前送至科技处。
4.结题时间有所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82202227
科技处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