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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30日 08:21 作者:科技成果部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2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1.推荐项目专业领域分有色金属行业地质、采矿、选矿、冶金、材料、加工、自动化、设备、标准、分析、环保等专业。

2.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在未解密之前,不得推荐。

3.凡从事有色金属行业技术研发的企业、研究设计院所和高等院校均可推荐。

二、推荐奖种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设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1.技术发明奖

推荐项目在有色金属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有重大技术发明,新颖性与创造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技术成熟完整、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和应用前景良好。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须获得授权核心发明专利,单项人数不得超过6人。

2.科技进步奖

推荐项目在有色金属行业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创新,具有技术指标先进、技术成熟可靠、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推荐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6人,二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12人,三等奖单项人数不超过8人。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2022年度推荐项目实行网上填报,请登录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承办机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官网(www.yskj.cn)在线填报,账号学校统一分配,有意者向科技处成果部(行政楼317)咨询。网络推荐填报流程详见奖励推荐系统。

2.推荐奖励的项目,须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无争议的条件下由项目完成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合作完成的项目在所有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由第一完成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推荐。

3.推荐奖励的项目整体技术必须在生产中应用2年以上,即项目应当于2020年9月30日前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5.推荐奖励的项目需通过行业或第三方机构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并提供相关评价材料。

6.推荐奖励的项目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科技成果评价、鉴定和项目验收、评估、评审等技术评价证明(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应用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等。

7.推荐技术发明奖项目,核心授权发明专利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首页(摘要页)及说明书全文复印件。推荐科技进步奖项目,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

8.推荐“标准”的奖励项目(产品标准、分析检测和工程建设标准)需提交正式标准文本(复印件)、标准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及会议代表名单、标准水平评价意见、标准实施情况证明等。推荐“标准样品”的项目需提交标准样品证书(复印件)、标准样品研制报告、标准样品鉴定证书、标准样品实施情况证明等。

四、推荐书填写要求

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附件1)是有色金属行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2)的要求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和应用效果等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项目简介》(附件3)为评审时的项目介绍材料,内容为项目《推荐书》中的项目简介内容,勿附图表,限1页。

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填写说明》等文件内容较多,本文不附,请登录推荐平台自行查阅。

五、推荐材料要求

1.登录推荐平台,填写《推荐书》,在线打印《推荐书》,与推荐项目有关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一册(勿另加封面),一式2份。《推荐书》中封面、推荐意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情况表中分别加盖推荐单位和相关完成单位公章,完成人情况表分别由完成人本人签名。

2.《项目简介》及《评价结论或鉴定意见》一式20份。

上述材料均按A4版面打印,电子版与书面推荐材料内容须一致。

六、推荐时间要求

网络推荐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24:00。书面推荐材料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送至科技处成果部(行政楼317)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音 82202330


科技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