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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陕西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第二次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0日 15:49 作者:人文社科中心 点击量: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部人文社科、陕西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研究期限到期的项目开展结题工作,现就相关结题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2017年立项以来逾期未结题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陕西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2. 2017年立项未结题项目进入清理期,逾期未结题自动撤项,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各类社科项目,所在学院减少各类项目的申报指标。

二、结题程序及要求

(一)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1.项目负责人登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 (http://218.241.235.188/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有关规定”准备结题材料,在系统申请结题。学校审核通过后,提交教育厅审核,待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提交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至人文社科中心。

2.成果鉴定方式为“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的,负责人还需填写“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表)”,将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由学校在系统上传,并提交纸质材料。另附“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表)”,该表无须上传,但需要上交纸质件。

3.一般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 SSCI、A&HCI 等国际索引期刊及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论文 2 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专项专项”不能申请“免予鉴定”,也无需上传专家鉴定意见表。

5.根据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项目资金不得列支论文发表版面费。

6.结项成果信息中,外文成果需将成果名称译成中文,并加括号随外文成果名称一并录入在“成果名称”栏中,形如:外文成果名称(中文翻译名称);同时,在成果“附件”中,还需提交中文版成果摘要,项目负责人在具体操作时,可以将中文版成果摘要文件与成果其他附件,压缩到一个zip文件中再进行上传。

(二)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

根据“陕西省社科基金结项材料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

2.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表

3. 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核表

4. 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成员变动、经费等重要事项变更填写此表

5. 最终成果及阶段性成果

6. 成果简介(根据指定格式填写,单独装订)

结项材料一式一份,及完整的电子版。可装订成册,顺序为:《结项申请书》,3名专家的《成果鉴定表》,《结项审核表》,经审批的《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最终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简介单独装订,夹在结题材料里。

三、报送时间

我校每年分三次集中受理各类项目结题材料。本次受理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受理个人提交。

联系人:陈晓

电话:029-82203355

邮箱:rwskzx@xauat.edu.cn

附件:

1.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材料

2. 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题材料

3. 逾期未结题清单


人文社科中心

2022年5月20日